問題詳情

18.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之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即為妨害電腦使用罪,其規範在哪個法律中?
(A) 資通安全管理法
(B) 中華民國刑法
(C) 智慧財產權法
(D) 個人資料保護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8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小彥子老師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刑法第 二 編 分則第 三十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第 358 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