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Xin Zeng】評論
教唆無責任能力人為「間接正犯」
【Chang Tin Wo】評論
間接正犯的要件需有「優越意識支配」,題目僅說明小朋友是11歲,而11歲的小孩會不知道殺人是違法的嗎?也沒說甲有什麼優越意識支配呀!以一個大概小學五年級的正常的小朋友一定知道殺人是違法,故甲唆使乙殺人也有可能是引起乙殺人的決意,畢竟乙可以拒絕,所以甲亦可為教唆犯。總之題目交代不夠清楚。
【@@】評論
利用無責任能力人/無故意之人/阻卻違法之人實現自己犯罪的意思,雖無自己親自實施犯罪,但在整體犯罪中位居於主要支配地位,應是為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