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學校應為下列哪類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A)每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學生
(B)每位經「鑑輔會」鑑定通過之高中以下階段身心障礙學生
(C)每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學生、每位通過「鑑輔會」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
(D)每位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4263
統計:A(31),B(793),C(131),D(17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

用户評論

蕭汶亭】評論

只有經鑑輔會鑑定通過才須寫IEP(A)大家最喜歡舉顏面傷殘這個例子了~~他有手冊,但不用寫IEP阿!!(C)過動學障都沒有手冊阿!但有鑑輔會鑑定安置,所以雖沒手冊但也要寫。(D)資優也算特教阿~~但資優不用寫IEP

李馥君】評論

綜合職能科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不也要寫IEP~"~WHY????

吳惠如】評論

特殊教育是服務在學習方面有 "特殊需求" 的學生。 有手冊的人如在學習方面沒有特殊需求,就不是特教要服務的對象。如9F所舉的顏面傷殘例子。過動 學障雖然沒有手冊,但在學習方面確實有特殊需求,所以是特教服務對象,要寫I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