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民國90年6月政府開始宣導的小汽車乘載兒童應設置安全座椅的措施,並於6月1日起開始取締,請問安全座椅設置規定應是附載幾歲(含)以下兒童?
(A) 四歲以下
(B) 四歲半以下
(C) 五歲以下
(D) 五歲半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7297
統計:A(3648),B(276),C(722),D(239),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小客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用户評論

【用戶】Penny Shih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的嬰兒乘坐汽車,應放置於車輛後座的嬰兒臥床;而逾1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0以上至18公斤以下的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的幼童座椅,每一安全座椅以乘坐1位為限;而逾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的幼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使用安全帶,違反者罰駕駛500元。參考:http://www.safe.org.tw/oldtalk/talk_view.asp?id=21

【用戶】susa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安全座椅設置規定-4歲以下

【用戶】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第 31 條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

【用戶】持之以恆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98. 幼稚園教師對於嬰幼兒安全教育的認知,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依據小客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六公斤至三十二公斤以下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18~36公斤(B) 教室設二門,均向外開,窗臺平均高度為50至60公分。 (有考過門要向外開)(C) 嬰幼兒容易發生意外事件的時間點,下午多於上午。 (D) 提供一歲以下嬰幼兒玩具,需注意有輪玩具的車體及車輪間的縫隙應小於0.5公分或大於1.2公分。 47.為防止嬰幼兒交通意外事故,依據中華民國93 年4 月27 日公布之《小客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下列何者正確? (A) 裝置安全座椅之座位,不可搭配使用安全氣囊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