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 下列關於第二審上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提起第二審上訴,應由第一審法院先為審查。第一審法院如認上訴已逾上訴期間,應以判決駁回
(B)提起第二審上訴,應由第一審法院先為審查。第一審法院如認上訴書狀未敘述具體理由,應逕以裁 定駁回
(C)原審之辯護人得為被告之利益提起上訴,故上訴狀得以辯護人自己之名義提起上訴
(D)被告於第一審判決後死亡,配偶已失其獨立上訴權,不得再以自己之名義提起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應該是裁定駁回理由具不具體是二審的事情辯護人要用被告的名義上訴你想要討公道的對象都死了,還想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