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初次沒收判決110台上2118被告所犯為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項之案件,第一審判決有罪但未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二審判決有罪並宣告沒收,被告得否上訴第三審?本判決認為,第二審法院所為刑事被告本案沒收之判決得否上訴,端視該本案罪刑部分是否為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而定。第一審判決認無從為犯罪所得沒收宣告,二審予以撤銷,並諭知沒收,則其本案部分既屬第376條第1項之案件,且經第一、二審均論罪,自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縱原審法院初次對上訴人之犯罪所得宣告沒收,其沒收部分亦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簡單說,一二審都有論罪,只是一審漏掉要跟你沒收,不代表沒事了,我二審把它沒收回來,你不能跟我囉嗦是第一次被判沒收而要有一次上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