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A 向主管機關申請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獲准,主管機關嗣後發現 A 其實不具申請資格,主管機關撤銷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之處分時,應注意下列何種原則?
(A)法明確性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平等原則
(D)比例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9585
統計:A(185),B(4517),C(76),D(134),E(0)

用户評論

Aspen Chiu】評論

行程法中信賴保護原則是指第119條的反向解釋,在不符合其所列情況時都適用信賴保護。因此 行政機關發現A不具資格而撤銷時需考慮A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進而以第120條之補償或第127條之利益返還。第 119 條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Gwendolyn】評論

A並未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低收入戶資格純屬主管機關判斷失誤所致,故A的信賴利益值得保護。

chieh58】評論

授益處分才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負擔處分並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