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o Chang Kuo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A)第 7 條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B)第 6 條票據上之簽名,得以蓋章代之。(C)第 8 條票據上雖有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簽名,不影響其他簽名之效力。(D)第 5 條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