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某公務員課長甲現敘薦任8職等年功俸4級590俸點於本(94)年7月經調任為薦任7職等專員,請問若甲本(94)年考績經評定為乙等,則其考績結果應為
(A)依法晉年功俸1級為薦任第8職等年功俸5級610俸點,並依法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1次獎金
(B)為薦任第7職等年功俸6級590俸點,並依法給與2個月俸給總額之1次獎金
(C)依法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1次獎金
(D)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8865
統計:A(275),B(26),C(81),D(3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之懲戒、俸給表、考績評等 (99/4/6修正草案條文)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3條 (考績之區分)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一、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二、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三、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8條 (年終考績之獎懲二)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甲等者,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乙等者,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丙等者,不予獎勵;列丁等者,免職。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看完這題頭徹底暈了@@

【用戶】Craft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打考績必須至少知道該公務人員的職等、其本俸或年功俸之情況。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前段:現職公務人員調任,依下列規定:三、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均仍以原職等任用,...故,套用至上述條文就是: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甲現敘薦任8職等,調任為薦任7職等專員),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均仍以原職等任用→甲雖然從薦8調任為薦7職務,但甲的任用資格仍以原職等薦8任用。公務人員考績法第4條第1項:公務人員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至年終滿一年者,予以年終考績;不滿一年者,如係升任高一官等職務,得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低一官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等之...

【用戶】sesam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打考績必須至少知道該公務人員的職等、其本俸或年功俸之情況。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前段:現職公務人員調任,依下列規定:三、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均仍以原職等任用,...故,套用至上述條文就是: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甲現敘薦任8職等,調任為薦任7職等專員),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均仍以原職等任用→甲雖然從薦8調任為薦7職務,但甲的任用資格仍以原職等薦8任用。公務人員考績法第4條第1項:公務人員任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至年終滿一年者,予以年終考績;不滿一年者,如係升任高一官等職務,得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低一官等職務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