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民法規定:「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而非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被解釋為非婚生子女,稱為:
(A)類推解釋
(B)反面解釋
(C)歷史解釋
(D)體系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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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此題也可以為立法解釋(C)反面解釋:又稱...

【用戶】lumous2001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反面解釋或稱「反對解釋」,即從法律...

【用戶】abec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反面解釋:又稱為反對解釋,係指根據法律條文的正面字義,推論出其反面的意義與結果。例如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反面解釋的結果,即指只有現役軍人才須受軍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