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下列關於民法上不當得利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
(B)不當得利所受領之利益,如依其利益之性質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即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C)不當得利之受領人於受領時,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且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D)不當得利之受領人於受領時,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應將受領所得之利益,附加利息,一併償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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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芬妮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上不當得利之敘述民法第 181 條(A)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B)、但依其利益之性質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民法第 182 條 (C).....看完整詳解

【用戶】周小芳

【年級】

【評論內容】民法 第181條: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但依其利益之性質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用戶】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181+§182 :不 知 無 法 律 上 之 原 因 (善意)→利益不存在→免還物or價金or利息or損害賠償金知無法律上之原因  or  其後知之(惡意)→利益仍存在→應還物+利息+損害賠償金知無法律上之原因  or  其後知之(惡意)→利益不存在→應還價金+利息+損害賠償金參考自:https://www.3people.com.tw/%E7%9F%A5%E8%AD%98/%E4%B8%8D%E7%95%B6%E5%BE%97%E5%88%A9/%E5%85%AC%E8%81%B7%E8%80%83%E8%A9%A6/8b811dbd-2a12-4611-b749-59edc96b84f3

【用戶】Ryan 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不當得利所受領之利益,如依其利益之性質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即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應償還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