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沉澱過後繼續努力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3 依憲法第 8 條及相關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人身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除現行犯之逮捕與拘禁外,僅限於警察機關始得依法定程序執行逮捕與拘禁釋字588: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之「警察機關」,並非僅指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之意,凡法律規定,以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為目的,賦予其機關或人員得使用干預、取締之手段者均屬之,是以行政執行法第十九條第一項關於拘提、管收交由行政執行處派執行員執行之規定,核與憲法前開規定之意旨尚無違背。 (B)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之警察機關,並不限於組織法上形式意義之「警察」釋字588: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