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應如何編列?
(A)國民教育經費應優先編列
(B)基本教育經費應優先編列
(C)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獎學金應優先編列
(D)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應優先編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Auror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0項規定★★、...

【用戶】幫按讚(詳解互按讚,會回讚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2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應如何編列?(A) 國民教育經費應優先編列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B) 基本教育經費應優先編列(C) 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獎學金應優先編列(D) 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應優先編列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111年 - 111 司法、海岸巡防、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10372答案:A

【用戶】再拼一次國營!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10 條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國家應重視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