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何種情形司法院大法官會傾向於採取最嚴格之審查基準?
(A)要求商品包裝上從事與成分有關之標示
(B)限制計程車駕駛人選擇職業之自由
(C)限制性行為之自由
(D)限制發表政治性言論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3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釋字第577號理由書:故上開菸害防...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D政治性言論應採嚴格審查標準在至今...

【用戶】幻金天騎之尋找神秘的呼喚者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下列何種情形司法院大法官會傾向於採...

【用戶】Jacqueline Q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J414+J577:商業言論應受「較為嚴格」審查,例外J744化妝品廣告無需事前審查(B)J584:人民之工作權為憲法第十五條規定所保障,其內涵包括人民選擇職業之自由。人民之職業與公共福祉有密切關係,故對於從事一定職業應具備之資格或其他要件,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度內,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加以限制(本院釋字第四0四號、第五一0號解釋參照)。然對職業自由之限制,因其內容之差異,在憲法上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關於從事職業之方法、時間、地點、對象或內容等執行職業之自由,立法者為公共利益之必要,即非不得予以適當之限制。至人民選擇職業應具備之主觀條件,例如知識能力、年齡、體能、道德標準等,立法者若欲加以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