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甲公費生與教育部簽訂公費留學行政契約,約定甲有違約情事時,應賠償公費。契約中並有甲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而甲拒不賠償公費時,教育部得如何處理?
(A)移送該管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B)聲請該管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C)聲請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
(D)自為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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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deareri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行政訴訟法第 305 條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沈小叮】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行政契約約定自願...

茂野吾郎(110普考上榜)】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第3項準用行政訴訟法規定-第305條第1項:...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