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幾年內不得再行移轉,否則將追繳原退還稅款?
(A)五年
(B)三年
(C)二年
(D)一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4634
統計:A(334),B(20),C(26),D(4),E(0)

用户評論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37 條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37 條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