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發現檢察官提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成立犯罪時,應:
(A)逕行駁回起訴
(B)裁定命檢察官補正
(C)依據無罪推定原則判決被告無罪
(D)依職權調查證據後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3514
統計:A(120),B(538),C(183),D(81),E(0)

用户評論

Tang】評論

第161條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駁回起訴之裁定已確定者,非有第二百六十條各款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違反前項規定,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