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根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遇有下列那一項情況時,雇主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的勞動契約?
(A)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B)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者
(C)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依規定安置工作而未能與勞工達成協議時
(D)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未依規定為勞工安置適當的工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8317
統計:A(270),B(60),C(28),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吳育銓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 23 條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用戶】邱清泉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上面幾項,換句話說,雇主需預告

【用戶】Lee Yvonne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依25條補充:名  稱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公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0 月 31 日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第 23 條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應發給勞工資遣費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    廢不堪勝任工作者。→應發給勞工退休金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    機關核定者。→應發給勞工資遣費第 24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職業災害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一、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應發給勞工退休金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