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嘉義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法律者,依地方制度法應如何處理?
(A)由內政部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B)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由嘉義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D)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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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嘉義市政府→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

JIA】評論

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想今年上岸的豪】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4項: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狐獴吃芒果】評論

§75自治事項省政府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監督縣市自治事項執行省政府行政事務其他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縣規章者,由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