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何種法學曾以「機械法學」批判法院之裁判?
(A)概念法學
(B)社會法學
(C)法律實證主義
(D)純粹法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7569
統計:A(362),B(1059),C(226),D(224),E(0)

用户評論

【用戶】浮萍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機械法學固名思義主張的就是依照法律逐文逐字審判的法律概念純粹法學派拘泥文字而稱其為概念法學派,等同機械法學.社會法學派,主張法官造法 十九世紀後半葉,西洋法學摒棄抽象法條之邏輯研究方法,開始以科學實證之態度,應用社會學的研究方法研究法律,從社會存在之經驗事實說明法律所以社會學派,批判概念法學派為"機械法學".

【用戶】Moon Lee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好多學派

【用戶】a02201990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耶林的社會法學批評--->(概念法學=機械法學)

【用戶】a02201990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耶林的社會法學批評--->(概念法學=機械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