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 25 條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第一項所稱共同投標,指二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
【林鈺嘉】評論
政府採購法第 25 條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