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得標廠商違法轉包其他廠商時,下列何者並非機關得採取之措施?
(A)解除或終止契約
(B)沒收保證金
(C)減價收受
(D)通知廠商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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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 66 條得標廠商違反前條規定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A)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B)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D)第 101 條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將其事實、理由及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所定期間通知廠商,並附記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十一、違反第六十五條規定轉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