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訂有底價採最低標決標之採購,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僅為底價百分之六十,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不能誠信履約之虞,得如何處理?
(A)宣布廢標
(B)逕決標於次低標廠商
(C)限期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
(D)採行協商措施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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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 58 條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時,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廠商未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或擔保者,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林鈺嘉】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 5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