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何時起,托兒所和幼稚園需於1年內改制為「幼兒園」,收托2到6歲幼兒,完成「幼托整合」的基本法制化?
(A)民國100年1月1日
(B)民國100年8月1日
(C)民國101年1月1日 
(D)民國101年8月1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3839
統計:A(115),B(194),C(1261),D(2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日本幼托制度概要、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人格

用户評論

【用戶】黃小慈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看了好久,原來是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何時施行= =第 55 條本法施行前之公立托兒所、幼稚園或經政府許可設立、核准立案之私立托兒所、幼稚園,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改制為幼兒園第 60 條本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