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請問下列何項敘述正確?
(A)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之評鑑,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至少每2年辦理1次
(B)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3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1次
(C)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為原則
(D)特殊教育法所稱特殊幼稚班,指在幼稚園為身心障礙專設之班,資賦優異者則排除在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5639
統計:A(323),B(149),C(995),D(6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民95)、幼兒園人事規章、幼兒園評鑑辦法

用户評論

【用戶】Van Din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之評鑑,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至少每二年辦理一次;其評鑑項目,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B)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D)所稱特殊幼稚班,指在幼稚園為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者專設之班。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答案c之敘述於修法後已與法規有出入,故本題無解第 10 條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一、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  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  所辦理。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  辦理。四、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辦理  。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當場所提供特殊教育者,得經主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當特殊教育場所。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4條nn  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於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之特殊教育班,包括在幼兒(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專為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設置之特殊教育班。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之評鑑,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至少每3年辦理1次(B)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1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1次(C)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就近入學為原則,並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  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D)特殊教育法所稱特殊幼稚班,指在幼稚園為身心障礙專設之班,包含資賦優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