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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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評論
38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無法對受婚生推定之子女提起婚生否認之訴?(A) 受婚生推定之夫(B) 生母(C) 曾祖父母(D) 該子女本人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 111年 - 111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05675答案:C****************************民法 第 1063 條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