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臺北市A公司董事長甲簽發該公司以桃園市B銀行為付款人之支票予乙,作為買賣價金,票載發票日為105年4月1日,其後乙再將該支票背書轉讓予丙,甲於105年4月10日發現貨物有顯著瑕疵,即通知乙解除買賣契約,並同時通知B銀行撤銷付款之委託,丙於105年 4 月 18 日向 B 銀行提示未獲付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之付款提示未逾法定提示期間
(B)如付款銀行 B 拒絕付款,丙得對乙行使追索權
(C)如付款銀行 B 拒絕付款,丙喪失對甲的追索權
(D)付款銀行 B 不得付款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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