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於該管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A)法官曾為被害人之配偶者
(B)法官曾與被害人訂有婚約者
(C)法官曾為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
(D)法官曾為被害人之輔佐人者
(E)法官曾為鑑定人者

參考答案

答案:A,C,E
難度:非常困難0.02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湯立】評論

(B)現訂有婚約(D)被告之輔佐人

Bryan Li】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17條法官於該管案件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