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X(B)非慢性病之連續處方箋,最多可調劑三次→藥師對於醫師所開處方,祇許調劑一次第18條(調劑次數限制與保持義務)【相關懲處】§22 藥師對於醫師所開處方,祇許調劑一次,其處方箋應於調劑後簽名蓋章,添記調劑年、月、日,保存三年,含有麻醉或毒劇藥品者保存五年。如有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詢問或請醫師更換之情事,並應予註明。O(A)藥師調劑時,對於處方可疑之點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之情事,應予註明O(C)藥師調劑後應在其處方箋簽名蓋章O(D)處方箋保存3年,含有麻醉藥品者保存5年
【阿拉伯公主】評論
慢性病才能開立連續處方箋全...
【過】評論
[處方籤、簿冊保存]含麻醉或毒劇藥品、管制藥品:5年普通藥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