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對於經檢視屬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者,不論交易金額多寡,均應依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簽報,並於專責主管核定後立即向調查局申報,核定後之申報期限不得逾幾個營業日?
(A)二個營業日
(B)三個營業日
(C)五個營業日
(D)十個營業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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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哆啦】評論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15 條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金融機構對於符合第九條第五款規定之監控型態或其他異常情形,應依同條第四款及第六款規定,儘速完成是否為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檢視,並留存紀錄。二、對於經檢視屬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者,不論交易金額多寡,均應依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簽報,並於專責主管核定後立即向調查局申報,核定後之申報期限不得逾二個營業日(A) 。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一起上榜吧!(邀請碼166】評論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 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