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1.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四條規定之「通知到場」 ,是否具有強制力?
(A)得使用強制力
(B)不得使用強制力
(C)應使用強制力
(D)視情況而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6964
統計:A(81),B(369),C(1),D(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遴選第三人

用户評論

【用戶】Lee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警察對於下列各款之人,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事由,通知其到場:一、有事實足認其能提供警察完成防止具體危害任務之必要資料者。二、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具體危害,而有對其執行非侵入性鑑識措施之必要者。依前項通知到場者,應即時調查或執行鑑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