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g】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就公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將桃園原RCA 工廠用地公告劃定為污染場址)。」
【caramel517】評論
上了一課!
【nolifenopain】評論
現在只為了拚經濟,人民的身體健康都不顧了。這真的是我們要的嗎?有錢卻沒健康的身體能幹嘛.....
【我可以做到】評論
劃定為汙染場址→行政處分是不是對物的一般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