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甲犯殺人罪,一審法院審理時,甲主張其自白係遭警方刑求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就刑求抗辯負舉證責任
(B)檢察官應就刑求抗辯負舉證責任
(C)法院應就刑求抗辯負舉證責任
(D)法院應先調查其他證據,最後再調查刑求抗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1996
統計:A(60),B(810),C(29),D(63),E(0)

用户評論

【用戶】月兒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檢察官應就刑求抗辯負舉證責任!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被告於審判中,抗辯其於先前警詢中之自白係遭警刑求所為,依法不得作為證據。法院應如何處理? (A)依自由心證原則嚴格判斷該自白內容之真偽 (B)依職權調查是否果有刑求逼供之事 (C)命被告舉出遭警刑求之證據後謹慎判斷  (D)命檢察官舉證證明該自白係出於自由意志,未遭刑求公職◆刑事訴訟法- 103年 - 103司法人員五等考試-刑事#17278答案:D刑事訴訟法156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 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

【用戶】Sophi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BC 刑訴第161條D 刑訴第156條第3項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161條: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駁回起訴之裁定已確定者,非有第二百六十條各款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違反前項規定,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303條)刑事訴訟法156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 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