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eWay Hong】評論
第一階段 (96學年至97學年度=96/08/01~98/07/31):1、全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之滿5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讀公立幼托機構;至就讀私立幼托機構者,每年最高以等同於公立幼稚園學雜費收費總額補助之。 2、家戶年所得超過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之滿五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免學費」就讀公立幼托機構;至就讀私立幼托機構者,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3、離島3縣3鄉及原住民鄉鎮市家戶年所得超過60萬元以上之滿五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讀公立國幼班者1年最高補助5,000元,就讀私立國幼班者1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這是98年考題適用的部分@@!有錯的話...請給予指教^^謝謝~
【Geo Chen】評論
這個是不是現在已經改成都不論幾位子女,都用5歲免學費,外加同一補助額度了?
【Tzu Hsing Tse】評論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8076目前計畫已經廢止
【金榜題名】評論
目前計畫已經廢止,請刪除試題!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