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縣政府就縣議會議決之總預算案提出覆議後,逾期未議決之法律效果為何?
(A)視為維持原決議
(B)視為總預算案照縣政府提案通過
(C)原決議失效
(D)縣政府得報請內政部協商解決之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39條(議決案窒礙難行之處理及覆議時限、處理)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於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移送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應於七日內召集臨時會,並於開議三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39.39 縣政府就縣議會議決之總預算案提出覆議後,逾期未議決之法律效果為何?(A)視為維持原決議(B)視為總預算案照縣政府提案通過(C)原決議失效(D)縣政府得報請內政部協商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