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何者非法律明文規定屬於連帶債務之性質?
(A)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該不足額之債務
(B)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所生之損害賠償債務
(C)共同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於繼承所得遺產限度內之遺產債務
(D)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所負之擔保責任債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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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2023達標!!!】評論

12 下列何者非法律明文規定屬於連帶債務之性質? (A)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該不足額之債務→【民681】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B)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所生之損害賠償債務→【民185   I】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看完整詳解

so121】評論

(D)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尹九月】評論

(A)正確第 681 條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B)正確第 185 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C)正確第 1171 條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繼承人負連帶責任(D)錯誤第 825 條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