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病人隨身攜帶自用之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入出境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檢附必須施用管制藥品理由之醫師診斷證明書
(B)所攜帶管制藥品不限於該醫師證明之處方量
(C)聲明書應載明出國或入國口岸
(D)報請備查之機關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1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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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L】評論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18條病人為治療其本人之疾病,隨身攜帶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出國或入國者,得檢附聲明書與載明病名、治療經過及必須施用管制藥品理由之醫師診斷證明書,報請食品藥物署備查。聲明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病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護照號碼。二、攜帶出國或入國之管制藥品品名、規格及數量。三、出國或入國期間。四、出國或入國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