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時,有關權利變換範圍內相關土地或建築物權利之處理,下列何者正確?
(A)土地或建築物所設定之典權當然消滅
(B)供役土地或建築物所設定之不動產役權當然消滅
(C)土地或建築物所設定之抵押權當然消滅
(D)土地或建築物之租賃契約當然終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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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Kuo Hao】評論

都市更新條例 第59條權利變換範圍內設定...

dv6kimo】評論

都更58權利變換範圍內出租之土地及建築物,因權利變換而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並得依下列規定向出租人請求補償。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一、出租土地係供為建築房屋者,承租人得向出租人請求相當一年租金之補償,所餘租期未滿一年者,得請求相當所餘租期租金之補償。二、前款以外之出租土地或建築物,承租人得向出租人請求相當二個月租金之補償。都都更59權利變換範圍內設定不動產役權之土地或建築物,該不動產役權消滅。前項不動產役權之設定為有償者,不動產役權人得向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請求相當補償;補償金額如發生爭議時,準用第五十三條規定辦理。都更61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及建築物經設定抵押權、典權或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