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 Hao】評論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本...
【努力向前走】評論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依本規程組織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評議地價、標準地價事項。第三條本會任務為下列事項之評議:
【黃珞雅】評論
四、依法異議之標準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