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有關校務會議的組成成員,以下那一項組合最為正確且完整?
(A)校長、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
(B)校長、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學生代表
(C)校長、全體專任教師、家長代表、社區代表
(D)校長、全體專任教師、家長代表、教育局代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765
統計:A(653),B(83),C(187),D(13),E(0)

用户評論

黃雪花】評論

第 10 條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Shu-Chuan Hun】評論

甚麼是職工代表? 是行政人員嗎??

Li-Shueh Yang】評論

「職工代表」之設置,其屬性應包括校內專任之職員(包括專任人事、 會計人員)幹事、護士、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