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教師受僱於學校,其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依據《著作權法》規定,以下何者正確?
(A)若無另外約定,應以學校為著作人
(B)以教師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學校享有
(C)若無另外約定,以教師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教師享有
(D)以學校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教師享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1656
統計:A(153),B(2911),C(742),D(1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Paley老師

用户評論

Yiwei Teng】評論

參考(B) 4.敏敏是臺北市某專設幼兒園教師,他在教學職務上所設計的活動教案,依據「著作權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若無另外約定,應以幼兒園為著作人(B)以敏敏為著作人,他的著作財產權歸幼兒園享有(C)若無另外約定,以敏敏為著作人者,他的著作財產權歸敏敏享有(D)若無另外約定,以幼兒園為著作人,其著作財產權歸敏敏享有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評論

名  稱著作權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第 11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n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n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n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n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Wen】評論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

虎爛】評論

44. 教師受僱於學校,其於職務上完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