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的Roy】評論
(A)警察對於自傷傷人者之管束 (B)消防隊員對於火災現場民宅之強行進入 (C)警察對於犯罪兇器之扣留 (D)主管機關對於違規工廠證照之註銷 行政執行法第 36 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A)一、對於人之管束。(C)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B)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行政罰法第 2 條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一、限.....看完整詳解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A)警察對於自傷傷人者之管束 (B)消防隊員對於火災現場民宅之強行進入 (C)警察對於犯罪兇器之扣留 (D)主管機關對於違規工廠證照之註銷 行政執行法第 36 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A)一、對於人之管束。(C)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B)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行政罰法第 2 條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一、限.....看完整詳解
【勿打擾(警察法規記憶法課程】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 36 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A)一、對於人之管束。(C)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B)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行政罰法第 2 條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 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 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D)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 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 處分。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 似之處分。
【上榜上榜GoGoGo】評論
D是直接強制吧??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二項第三款 收繳、註銷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