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行政機關送達文書時,於應受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稱為:
(A)留置送達
(B)公示送達
(C)補充送達
(D)寄存送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7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wl02440581】評論

1.付郵送達(本人送達):送到你手上2.補充送達(間接送達):找不到你,請同居人、受雇人代收  (C)3.寄存送達:送不到,寄存在警局或地方自治機關或郵局自己領,順便貼通知書在門上+              &nbs.....看完整詳解

110年的Roy】評論

付郵送達:行政程序法第68條(C)補充送達:行政程序法第73條人不在,交給有辨別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留置送達:行政程序法第73條上述人員無正當理由拒收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公示送達:行政程序法第80、81條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為最後刊登日20日發生效力寄存送達:行政程序法第74條依前兩條送不到時,得將文書寄存警察機關、地方自治機關、郵政機關做成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門口一份交給鄰居或信箱。

K】評論

Mail自行送達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付郵送達:行政程序法第68條(C)補充送達:行政程序法第73條人不在,交給有辨別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留置送達:行政程序法第73條上述人員無正當理由拒收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公示送達:行政程序法第80、81條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為最後刊登日20日發生效力寄存送達:行政程序法第74條依前兩條送不到時,得將文書寄存警察機關、地方自治機關、郵政機關做成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門口一份交給鄰居或信箱。

110上榜】評論

行程法的寄存送達,一經寄存,即生效力,寄存機關保存3個月,與行訴和訴願有別,行訴和訴願是寄存須經10日生效,且保存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