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長谷部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考試院更正答案第50題一律給分http://wwwc.moex.gov.tw/ExamQuesFiles/ModifyAnswer/102/102060_MOD2301.pdf
【用戶】meow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民§988修正理由: 鑑於因信賴國家機關之行為而重婚有效乃屬特例,自不宜擴 大其範圍,爰將本條第三款重婚有效之情形限縮於釋字第三 六二號及第五五二號解釋之「信賴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兩種情形,避免重婚有效之例外情形無限擴大,以致 違反一夫一妻制度。至於信賴死亡宣告判決部分,因民訴 §640(現已刪除)已有明文,且學說與實務在適用上尚無爭議,故依上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處理即可,爰未予增列。
【用戶】meow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民§988修正理由: 鑑於因信賴國家機關之行為而重婚有效乃屬特例,自不宜擴 大其範圍,爰將本條第三款重婚有效之情形限縮於釋字第三 六二號及第五五二號解釋之「信賴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兩種情形,避免重婚有效之例外情形無限擴大,以致 違反一夫一妻制度。至於信賴死亡宣告判決部分,因民訴 §640(現已刪除)已有明文,且學說與實務在適用上尚無爭議,故依上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處理即可,爰未予增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