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通過之議決人數為何?
(A)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
(B)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贊成
(C)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
(D)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贊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77323
統計:A(642),B(39),C(350),D(17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直轄市政府組織、司法定義、措施性法律

用户評論

陳碧玲】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

winny】評論

三生不幸,二一就退。法學太爛,只能想一些奇怪的口訣來死背@@。

葉家佑】評論

總統彈劾案 1/2 提出 2/3贊同 大法官審理總統罷免案 1/4提出 2/3贊同 1/2人民複決憲法修正案 1/4提出 3/4贊同 公告半年 三個月內投票 1/2人民複決行政院不信任案1/3連屬1/2贊同,10日諮詢立法院院長解散,60日內選,10日集會

derek801204】評論

錯在出席 是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