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玲】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
【winny】評論
三生不幸,二一就退。法學太爛,只能想一些奇怪的口訣來死背@@。
【葉家佑】評論
總統彈劾案 1/2 提出 2/3贊同 大法官審理總統罷免案 1/4提出 2/3贊同 1/2人民複決憲法修正案 1/4提出 3/4贊同 公告半年 三個月內投票 1/2人民複決行政院不信任案1/3連屬1/2贊同,10日諮詢立法院院長解散,60日內選,10日集會
【derek801204】評論
錯在出席 是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