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
(A)停止執行
(B)假處分
(C)假扣押
(D)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575
統計:A(452),B(3121),C(308),D(91),E(0)

用户評論

Ivy】評論

簡單來說,假扣押是「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法條293條 假處分是「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行」法條298條更白話的說:假扣押是針對「錢」,假處分是針對「錢以外的」

winny】評論

我是這樣記的假處分→權利相關

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評論

假處分: 還未作成處分,先請求作成"暫時的"處分 (假是從日文過來的,有暫時的意思)停止執行: 本來已經要進行處分的動作,先請求停止(Ex:拆除違建)

Su-Han Dreaml】評論

假處分是為了保全未來的強制執行;暫時定狀態假處分則是為了暫時維持或實現某一法律關係。

QQ桑】評論

第 1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