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公務員不可以要求、期約或收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就個人而言受贈的財物市價在新臺幣多少元以下,且沒有影響特定權利義務時,得受贈之?
(A)200元
(B)300元
(C)400元
(D)5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1,B:1,C:0,D:2,E:0

難度:計算中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四、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一)屬公務禮儀。(二)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三)D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人      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      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超過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四條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