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甲與乙結婚,結婚時,雙方約定採用分別財產制作為夫妻財產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跟乙的財產必須區分開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
(B)甲對於乙在結婚期間所欠下的債務,負有用自己的財產加以償還的義務
(C)甲與乙必須把彼此在婚姻存續期間內所得之財產,存在共同之帳戶內,共同使用收益
(D)甲的財產即使在婚姻存續期間內,仍由甲自己來使用、收益與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3842
統計:A(715),B(244),C(163),D(3290),E(0)

用户評論

【用戶】好巧唷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第 1017 條  法定財產制(B)第 1023 條 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C)不知道在哪裡捏...但好像不符合分別財產制就是了(D)第 1044 條 分別財產制--分別財產,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用戶】viv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應該也對耶!!民法第1046條:分別財產制有關夫妻債務清償,適用第1023條之規定。

【用戶】k8w235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甲對於乙在結婚期間所欠下的債務,負有用自己的財產加以償還的"義務"<--並沒有義務1023條只是說如果另一方幫忙還了,對另一方有請求權,但這前提是建立在另一方自願幫忙清償,法律上沒有這個義務喔~

【用戶】viv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k8w235~感謝你啊~讓我看到重點^^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