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受到文化創意產業經濟研究影響,創意城市的全球化發展策略規劃,已成為許多國家及都市政策議程的重點。試說明創意城市的起源,及其在創意階級、創意空間氛圍與群聚等相關發展策略重點。(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2442
統計:A(467),B(9),C(9),D(76),E(0)

用户評論

【用戶】宥節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2 條 團體協約得約定下列事項: 一、工資、工時、津貼、獎金、調動、資遣、退休、職業災害補償、撫卹 等勞動條件。 二、企業內勞動組織之設立與利用、就業服務機構之利用、勞資爭議調解 、仲裁機構之設立及利用。 三、團體協約之協商程序、協商資料之提供、團體協約之適用範圍、有效 期間及和諧履行協約義務。 四、工會之組織、運作、活動及企業設施之利用。 五、參與企業經營與勞資合作組織之設置及利用。 六、申訴制度、促進勞資合作、升遷、獎懲、教育訓練、安全衛生、企業 福利及其他關於勞資共同遵守之事項。 七、其他當事人間合意之事項。 學徒關係與技術生、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及其他與技術生 性質相類之人,其前項各款事項,亦得於團體協約中約定。

【用戶】宥節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3 條 團體協約得約定,受該團體協約拘束之雇主,非有正當理由,不得對所屬 非該團體協約關係人之勞工,就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進行調整 。但團體協約另有約定,非該團體協約關係人之勞工,支付一定之費用予 工會者,不在此限。

【用戶】宥節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4 條 團體協約得約定雇主僱用勞工,以一定工會之會員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不在此限: 一、該工會解散。 二、該工會無雇主所需之專門技術勞工。 三、該工會之會員不願受僱,或其人數不足供給雇主所需僱用量。 四、雇主招收學徒或技術生、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及其他 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 五、雇主僱用為其管理財務、印信或機要事務之人。 六、雇主僱用工會會員以外之勞工,扣除前二款人數,尚未超過其僱用勞 工人數十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