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昱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法蘭屈和雷文(French & Raven)指出,教師可運用五種社會權力來影響學生。(一)強制權這是指某人所擁有的足以懲處別人的權力,例如,學生會擔心教師給他們負面的評價或是懲罰、教師會介意對於來自學生或是家長的負面批評、學生也會避免招惹那些行為像是流氓的同學等。(二)酬賞權這是指某人被認為具有分配報酬的能力。例如,學生希望能從教師那裡獲得正面的評語、微笑、和拍拍肩膀等動作;而學生也會想從同儕處聽到對於他們有利的言論 (三)法職權這種影響力是來自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威,即韋伯所稱的法理權。教師能夠要求學生照課表準時上課,教師能指定學生作業,對學生考查其學習結果、評定分數、考核勤惰,可以適當的方式來處或獎勵學生等等,...
【用戶】一天一蘋果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類題~78.有關教師權威類型的敘述,何者正確? (A)教師對學生擁有管教權,是一種法定權威 (B)當代教師重視專業涵養,道 德權威無須重視 (C)傳統天地君親師賦予教師權威,教師可據以體罰學生 (D)青少年崇拜偶像,教師宜善用個人魅 力權威,成為青少年學生崇拜的偶像,以利教學進行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98 年